温度冲击试验箱的温度冲击适用于可能会在空气温度发生急剧变化(指温度变化率大于10℃ /min)的地方使用的电子产品,也可作为一个环境应力筛选(ess)试验,用来激发故障。温度冲击试验箱验收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试验温度(高温、低温):应尽量以反映产品预期使用情况的前提确定温度条件,可根据gjb150.3a-2009、gjb150.4a-2009等标准来确认。
2. 高低温持续时间:通过高温持续时间和低温持续时间来确定
3. 循环次数:对于暴露于温度急剧变化情况很小的产品,只进行一次温度冲击试验,而对于较频繁暴露于温度急剧变化情况的产品进行3次或3次以上冲击,冲击次数主要由产品预期使用事件次数确定。
4. 转换时间:一般要求不大于1min。
5. 相对湿度:除产品有特殊要求对多孔渗水材料,如纤维材料需控制)外,-般不考虑控制相对湿度选定本试验和相应程序后,还应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应力筛选要求以及为该程序提供的信息选定该程序所用的试验条件和试验技术。若有实测数据,则应使用实测数据。
对温度冲击箱的要求:
1. 采用高温箱和低温箱进行冷热冲击试验,以提供试验样品经受周围空气温度急剧发生变化的环境温度。
2. 高温区的要求,应符合gjb150.3-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高温试验》的第3章各条所规定的要求。
3. 低温区的要求,应符合gjb150.4-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低温试验》的第3章各条所规定的要求。
4. 提供高温试验部分和低温试验部分,应分别符合gjb150.3-86和gjb150.4-86的第3章各条所规定的要求。
5. 温度冲击箱的容积应保证在试验样品放入候补超过试验温度保持时间的10%就能使试验箱(室)温度达到gjb150.1-89中3.2条规定的试验条件容差范围之内。
这些条件可以根据不同的国家标准或协议进行具体细化和说明,具体的验收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